中新社澳门11月30日电 (记者 李亚南)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30日发布消息称,第十二届内地与港澳法律研讨会当日在澳门举行,就“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共同主办。出席研讨会开幕式的嘉宾包括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以及内地及港澳特区的专家学者、社团、律所和法学院校代表等约300人。
张永春致辞时表示,是次研讨会对于强化“一带一路”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界需要重点在“一带一路”争端预防和解决方面作出更多理论和实践探索,一方面要携手各方开展“一带一路”法律交流,预防和减少法律风险;另一方面要引导参与主体依法化解争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公正高效便捷地解决争端提供制度保障。粤港澳三方须在中央政府的协调下推动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不断破解其中的制约因素。未来澳门特区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为“一带一路”和大湾区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是次研讨会共分为三个议题,分别为“充分发挥香港普通法和澳门大陆法系的制度特色,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好法治保障”“加强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法治建设,推动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用足用好港澳法律服务优势,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完)
中新网银川11月30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30日从宁夏药监局获悉,该局于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就宁夏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作出安排部署。
《指导原则》明确,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负有追溯义务,要对关键信息进行电子化登记、管理和查询,建成中药饮片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链条。
按照《指导原则》有关安排,宁夏将于2024年6月底之前实施信息化追溯的品种包括:使用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品种(包括外省区发布的目录品种),枸杞子以及使用毒性中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品种。
《指导原则》明确,在推进追溯体系建设中应采用统一标准和规范,通过统一的模块、数据采集格式和内容、接口规范等,实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追溯系统与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药品追溯模块的数据互通,并保证药品追溯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防篡改和可追溯。药品追溯数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五年,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指导原则》还就追溯体系建设的标准、功能、环节、人员、安全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信息化技术要求,强调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应包含采集、存储和共享中药饮片在生产、流通及使用全过程中信息追溯的功能,保证中药饮片来源、炮制、销售等全过程可追溯,并符合国家药监局制定的数据交换技术标准。(完) 【编辑:刘阳禾】